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平台:
1、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的有关问题、意见和愿望,为政府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2、研究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受政府的委托,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新办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前期咨询、评估,为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提供依据。
3、组织会员企业参与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切实推动卫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协调和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会员在经营及对外贸易中的争端和经济纠纷,制止不公平竞争行为,建立良好市场交易环境。
3、发挥协会完善的产业链优势,推动卫厨企业和公装、家装等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经济合作。
4、提升产业集群优势,促进两个产业的融合,由制造水暖及卫生洁具零部件、设计销售整体厨柜,转向厨卫一体化营销,培育区域品牌,抢占高端市场,做强、做大厦门水暖及卫厨产业。
5、利用外联优势,促进会员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举办国际性的交流及研讨活动,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理念。
6、制定和实施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和完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企业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规避因知识产权缺失而造成的贸易壁垒等问题。
7、举办公益性的行业评价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介出优秀企业,打造行业品牌队伍,发挥其示范效应,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咨询、服务;
1、通过协会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介,及时发布企业信息、展示企业产品,促进企业品牌建设。
2、创办业内论坛,组织行业内企业间、行业组织间的商务考察,增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3、开展技术咨询;组织行业技术交流;推广科技成果;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新产品技术鉴定;企业质量体系诊断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4、组织与国内外同行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举办或组织国内外各种展览会、交流会、产品信息发布会、工程选材产品推荐会、招标洽谈会等等。
5、开展行业高层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与决策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