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第一点第五条中“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的规定,并征询全体理事会会员关于调整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会费标准一致同意,具体会费调整标准如下:
一、常务副会长会费从原来的30000元/年调整至20000元/年
类别 |
原有会费标准 |
现有会费标准 |
会长 |
60000元/年 |
60000元/年 |
常务副会长 |
30000元/年 |
20000元/年 |
副会长 |
20000元/年 |
20000元/年 |
理事 |
3000元/年 |
3000元/年 |
会员 |
1000元/年 |
1000元/年 |
二、其他级别会费标准维持不变
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