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协会简介
入会流程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历年刊物
协会动态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进出口公平贸易
会员名录
会长单位
常务副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会员申请
联系我们
资料下载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7家企业日前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这7家企业将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税收政策。 此次认定的7家企业是厦门成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来首批通过认定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这些企业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