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型确认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9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住房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厦人社规〔2023〕1号)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的人才;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2)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的人才;
5.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二、 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 app.hrss.xm.gov.cn/xmggfw), 选择人事人才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时间进行审核;
(三)公示。市人社局对初步审核通过的骨干人才予以公示;
(四)申购。市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骨干人才名单推送至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负责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三、 相关说明
(一)为确保政策延续性,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时间按照要求自2017年12月13日起算(以在厦工作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首次记录为准)。
(二)重点产业领域范围参考认定时的《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三)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等工作 由市住房局按照《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及批次配售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 申报须知
2. 《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
3.厦门市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申报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