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6/23 10:13:52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1890次 收藏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外贸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本地外贸自主品牌,提高厦门自主品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市商务局特制定《厦门市商务局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附件3)。拟推荐“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具体方案如下:
一、品牌出口企业的认定
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推荐相结合、现有状况与发展潜力统筹考虑的原则。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每年认定一次,市商务局在2021年6月30日前受理申报,分别在2021年的7月20日前完成认定并公布。
二、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1、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
2、自主品牌出口佐证材料:包含企业外贸自主品牌出口情况的电子口岸数据和报关单(需编制汇总目录)、境外 注册品牌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三方营销渠道和独立站截图。经查询确认为失信或涉黑涉恶企业的不予认定。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文件电子档发送至协会邮箱xmbk_m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贵公司企业全称+报名信息表。并将纸质材料邮寄到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统一提报商务局。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15160079811 小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