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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发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72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业务指导机构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联系人:车烈2211821,孔发林 2233621,柯金川2233929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联系人:林菲  2208280

        二、项目申报时限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10日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6号之一3楼)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一式4份)和电子文件。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我局将邀请相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工信部和财政部。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市经发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1/4/26 15:03:00 来源: 作者: 点击:1328次 收藏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72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业务指导机构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联系人:车烈2211821,孔发林 2233621,柯金川2233929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联系人:林菲  2208280

        二、项目申报时限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10日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6号之一3楼)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一式4份)和电子文件。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我局将邀请相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工信部和财政部。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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