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企业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工,可获补贴2000元。记者4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 我市将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
凡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并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且取得厦门市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即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
直补标准按照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等级确定:初级工每人400元,中级工700元,高级工1000元,技师1600元。高级技师(一级)的补贴办法和标准仍按省厅规定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贴。
申请补贴的企业需将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报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接受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补助申请报告。企业可以拨打电话:5320602,或登录www.xmosta.org.cn查询。
跟以往主要针对特殊群体(如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的培训补贴方案不同,新机制可覆盖全市各类企业的所有本单位在岗职工。
与以往的职业培训资金主要补给定点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同,此项资金可以直接补贴给用人单位。企业在申请前要先制定职工培训计划,从而发挥企业培训主体的作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对鼓励企业提高对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扩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就业,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来说,意义重大。此外,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也更直观、便捷。
【相关链接】
■办理机构
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资金申报: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地址:市劳动力大厦6楼。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工种、人数、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方法、目标、提取企业职工培训经费证明,报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经确认同意后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补贴申请
申请报告要求:企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企业依法提取培训经费的情况说明、企业组织职工经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按照补贴标准申请补贴资金金额、企业开户银行账号,获得厦门市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已执行用工报备制度的企业可免提供)。
时间:每年3月和9月受理。(吴笛 陈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