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日,欧洲议会发表声明称,已批准一项新的法案,授予欧委会新权力,以调查并拦阻受外国政府补贴的企业收购欧盟境内公司或参与投标。欧洲新闻电视台在报道中称,这项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限制那些获得中国政府补贴的公司收购欧洲公司或出高价获得欧盟的政府合同。1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事实上,对当前的欧洲来说,采用所谓“外国补贴”最严重的是美国,而不是中国。近期备受争议的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实质就是美国对其一些行业和企业实行这种排外式补贴,才导致欧洲方面坐不住了。
欧洲议会的声明称,根据新法案,如果非欧盟企业在欧盟的营业额在5亿欧元以上,且获得5000万欧元以上外国资金支持,那么该公司需向欧委会通报自己的并购和收购计划。如果单项采购价值超过2.5亿欧元,欧委会有权调查采购投标。声明还称,该法案解决了欧盟长期存在的监管空白,因为之前欧盟没有任何法律对非欧盟国家所支持的上述活动进行监管,而欧盟企业在这方面却受到严格约束。
欧洲议会认为,欧盟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体之一,全球贸易比重达到16%。2021年欧盟获得1170亿欧元的外国直接投资。但越来越多的例子表明,在这些投资中,外国补贴似乎为收购欧盟企业提供了便利,影响了投资决策或扭曲了服务贸易,继而损害公平竞争。
推动该法案的欧洲议会议员汉森声称,这项新法案为欧委会提供了一个新工具,以遏制全球有害的政府补贴竞赛。欧洲媒体称,这项法案由欧洲议会通过后,预计将于11月28日交由欧洲理事会审议,若能通过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实施。
公开报道显示,2020年6月,欧委会发布了“外国补贴白皮书”,就外国补贴可能造成欧盟内部市场扭曲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法律框架,据称文中超过100次提到中国。基于该白皮书,2021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外国补贴条例草案,授权欧委会对外国政府补贴采取措施。今年6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针对上述条例达成协议。
2021年7月,代表近千家在欧中资企业的欧盟中国商会发布通报称,已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草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馈意见,表达在欧中资企业重大关切,包括条例草案缺乏法律确定性、可能对在欧外国企业造成歧视性待遇等问题。欧盟中国商会认为,一旦草案付诸实施,极有可能对在欧日常运营、参与市场并购和公开采购招标的广大中国企业及所有外国企业带来更多政策困难和阻碍。欧盟中国商会会长徐海峰表示,欧盟机构引入和采用的任何政策工具应确保对商业实体的法律确定性,并保证市场的开放和公平;应避免对外国企业产生歧视性影响,避免通过向欧盟本土企业在收购交易或公共采购过程中提供不平等便利而造成新的扭曲;欧盟中国商会希望欧洲市场能够继续保持开放、竞争和公平的营商环境。
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凌尘1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新法案将对中国企业在欧盟境内从事的投资和商业活动带来较大挑战。从该法案的某些具体条款以及欧盟在过去10年对中国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案件来看,不难断定,中国企业将成为该法案的重要执法目标。
然而,欧洲当前面临的真正“威胁”并非中国。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所所长崔洪建11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欧洲当前正面临来自美国对其本国企业的补贴,这也是美方推行《通胀削减法案》被欧洲国家关注和批评的原因之一。崔洪建认为,欧洲现在推行反补贴法案,一方面是基于他们的一贯立场,另一方面也想把该法案当成一个维持欧洲竞争力的政策工具。事实上,对欧洲来说,更应该把矛头指向美国,而不是中国。西方舆论在第一时间扯上中国,不能不说是一种政治化操作。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1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也分析说,上述所谓法案是欧盟倒向美国对中国投资采取限制的一种表现。霍建国认为,欧盟的这种选择非常不明智,尤其是在欧洲经济前景不明的情况下,推行贸易保护主义,阻断正常的市场商业行为,最终损害的还是欧洲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