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该项立法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一起作为“三驾马车”,引领与规范我国数字经济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律体系。同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电子商务章节着重强调了数据可以伴随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贸易而自由流动。我国申请加入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也进一步展现了我国推进数字经济合作的开放姿态。这些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开放国际数据市场的制度、协定,既为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挑战。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联合举办“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企业国际经贸数据合规”专题系列培训。
本次培训共包括四期
第一期 “GDPR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和与合规实践”;
第二期 “国际经贸数据合规中的法律疑难问题及其应对”;
第三期 “东南亚跨境数据业务中的法律与合规问题”;
第四期 “国际经贸数据交易与纠纷的争端解决”
授课主题
本期授课内容为GDPR的法律与合规实践。由Schirrer Walster律师事务所(卢森堡)合伙人Cédric Schirrer主讲。讲座视频我们将在“上海公平贸易”微信公众号及“上海公平贸易服务网”同步发布,请大家持续关注。
视频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VQgjY-A69XkHoU17bvEM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