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正式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宣告达成。在新冠疫情冲击世界经济,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蠢蠢欲动的当今,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反映了各缔约方便利贸易和投资、扩大并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期望。
《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有关贸易救济的内容规定在第七章项下,包含两节和一个附件,重申了WTO框架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部分事项加以规范和补充。其中第七章第一条至第十条为第一节,针对保障措施和RCEP过渡性保障措施;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为第二节,针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第七章附件一仍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相关,但内容更加接近调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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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