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越南的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土耳其语:sentetik veya sunidevamsız liflerden iplikler (kesik elyaf ipliği))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8、55.09 (5509.52、5509.61、5509.91除外)、55.10 (5510.20除外)和55.11。本案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依然有效。
2008年1月1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12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4年1月10日,土耳其对上述3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4月17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5/8号公告,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2年10月1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越南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4月8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4/2号公告,开始对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原文:http://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8/12/20181231M4-23.htm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