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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和《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立案包括:申请立案和调查机关自行立案。
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8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