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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二章规定,被调查国家(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应自反倾销立案之日起20天内,按照立案公告的要求,向商务部报名应诉。调查问卷应在报名应诉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应诉公司发放。如应诉公司数量过多,商务部决定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调查问卷可以只发放给经抽样选中的应诉公司。涉及抽样调查的,商务部可对发放问卷的期限进行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