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问卷提交的时间有何规定?
时间:2015/2/7 11:00:00 来源:本站 作者:秘书处 点击:471次 收藏
我国《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17条规定,调查问卷的答卷应当在问卷发放之日起37日内送达商务部。
我国《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18条规定,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的,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商务部应在问卷提交截至期限4日前,根据申请延期的被调查国家(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的具体情况对申请延期请求作出书面答复。通常情况下延期不超过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