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向WTO提交了其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法律文件,这也是截至目前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国内核准程序的第50个WTO成员。
在WTO的2013年巴厘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规定了货物快速清关和放行的相关措施,包括过境货物的规定;还规定了在贸易便利化和海关合规性问题上海关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措施;还规定了在该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问题的相关条款。
《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2/3多数的成员通过国内核准程序后生效。除了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外,已通过该协定国内核准程序的其他WTO成员还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美国、毛里求斯、马来西亚、日本、澳大利亚、博茨瓦纳、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韩国、尼加拉瓜、尼日尔、伯利兹、瑞士、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列支敦士登、老挝、新西兰、多哥、泰国以及欧盟(代表其28个成员国)。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