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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发局、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厦门市循环经济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0/28 8:40:00 来源:本站 作者:秘书处 点击:1179次 收藏

     

    关于申报2011年厦门市循环经济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

    市循环办各成员单位,各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推广应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企〔2009〕62号),现就申报2011年厦门市循环经济财政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范围: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等4个方面。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项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不得申报。
      (二)示范试点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试点意义,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经济效益较好(新上项目除外)。
      (四)项目规模及效益明显。总投资原则上应在200万元以上。
      (五)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09年(含2009年)以后动工建设,至2011年建成或基本建成的。
      (六)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水、节材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七)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0年已获市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申报其他项目。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各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单行本(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1. 封面和目录;
      2. 项目汇总表(附件4,要求用EXCEL格式);
      3.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6.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方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估算及建设进度初步安排等;
      
       (二)申报企业应于2010年11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单行本一式3份报送市经发局环资处(其中1份由市经发局收齐后统一转送市财政局),同时提供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光盘。文字类文件用WORD格式,表格类文件用EXCEL格式,严格控制文件大小,原则上每个项目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1MB,有关证书、图片等附件可不必扫描)。

      市经发局联系人:杨志升  联系电话:5397556
      
        传真:5938059   电子邮箱:zsyang100@163.com

      附件: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项目基本情况表
            4. 2011年循环经济备选项目汇总表
            5. 行业名称及编号

        点击这里下载5个附件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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