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官方网

通知公告

              各相关单位: 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数字技术赋能贸易各环节,推动外贸企业转型,成为提高贸易便利化、促进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贸易数字...

政策法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8/20 9:42:35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3215次 收藏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经信装备函〔2018〕203号

    各有关企业:

      为推广智能制造模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示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7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拟开展2018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建成。

      (三)项目应符合《2018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四)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三)如入选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获得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化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请申报企业登陆“i厦门(http://www.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进行参考)。

      (二)报送纸质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向项目联系处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市经信局将组织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审、实地核查、公示、公布等环节,被认定为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专项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局装备和电子产业处,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0592-2896871、0592-2896826,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620室。

      附件:

      1. 2018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指南

      2. 2018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申报书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 闽B2-20040156号-1 技术支持:卫厨网